刘采庭
1940年1月,他改任三十六军副军长兼湖南洪江芷绥师管区司令。表面被提拔,实则被剥夺兵权,身受排挤,9月,他辞去军职,与友人到广西中渡县垦荒千亩,开办“行易农场”。翌年10月,侵华日军又入侵农场,刘采庭被迫逃往百寿县。在百寿县他被委任代理军事科长,指挥民团游击侵华日军。抗战胜利后,1946年3月,他带着妻儿回到原籍,从事农业生产。
1949年5月,他在修水县观前参加民盟;7月,铜鼓解放,他积极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和发动人民群众支援前线、剿匪反霸。1950年,被推选为铜鼓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务委员会副主席,人民政府委员、抗美援朝分会副会长。1955年,调任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参事室参事;同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9年,其作为民革江西代表,赴京出席全国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并受到中央-接见。
刘采庭在“文革”中受到破孩,于1968年5月逝世。1979年4月,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为他举行追悼会,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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