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文渊
何源十六年(1418)进士,授监察御史,历按山东、四川。乌蒙(今云南昭通)什伽诬告知府禄昭谋反,何文渊为昭辨白。洪熙元年(1425),奉旨考察吏治,据实劾罢工部侍郎杨和、参议金文斌、副使张铭等-酷吏三百余人。人称“铁面御史”。宣德五年(1430),由都御史顾佐荐举,皇帝赐给一道“凡公差官员等人,有违法害民者就提人解案”、奏章可直辖内阁的敕书。在温州任知府六年,兴利除弊,组织群众疏浚瑞安渠,受益粮田达二千顷。他为政宽严得当,常以传统道德,规劝士民,平息争端;对-污吏,则绳之以法。宣德七年,何文渊奉诏进京述职,永嘉县丞率士民于道中欲赠以黄金,他婉言谢绝。其清政廉洁,使素以难治而闻名于朝的温州,出现“家给人足,讼简风淳”的好风气,考绩时获“治行为浙东第一”,皇帝赐玺书,增俸二级,升为刑部右侍郎,督两淮盐课。《温州府志》把他列为明代名宦,当地曾立《何公文渊画像碑》于先贤祠以示纪念。正统三年(1438),麓川(今云南瑞丽)宣慰使思任发反明,朝廷臣僚多主派兵剿灭,何文渊上疏详述出兵利弊,主张采取抚谕之策,未被采纳。正统五年,两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大水,江河泛滥成灾。七月,何文渊等奉旨到各地察看灾情,赈救灾民。正统六年五月,因疏议不当被捕入狱,后以疾告归。景泰元年(1450),何文渊又被起用,为吏部左侍郎。次年,升吏部尚书。三年四月,加衔太子太保。四年,对贵州等地苗民起兵一事,意见与其他大臣不合,被给事中林聪弹劾下狱。未几,被释归故里。景泰八年正月,英宗复位,削去何文渊加官。又因在景泰中易储诏书里“父有天下传之子”一语,系出自何文渊,英宗传命逮捕。何文渊被迫自缢,终年73岁。
主要作品何文渊学识渊博,通晓天文地理,奏、疏、策、议写得很有文采,善诗。其著作有:《东园集》、《义庭训》、《四书讲义》、《礼记解义》、《钝庵奏议》、《牧民备用书》、《司刑备用书》等。何文渊次子何乔福,是明代著名的书法家,其草书尤其著名。何乔新五世孙何源,嘉靖年间中进士,官至刑部右侍郎,为官清正廉明,曾受到著名清官海瑞的赞赏。何源哥哥何涛,嘉靖乡试第一,授安庆府推官。到任三日,他下属的官吏告诉他应该去拜谒监司。何涛皱眉不去,随即辞官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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