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妹
1974.12——1975.11,山东省临沂县涑河公社大岭大队下乡知青;
1975.11——1976.05,山东省临沂县涑河公社朱许管理区文书;
1976.05——1978.04,山东省临沂县财贸办公室副主任;
1978.04——1983.10,山东省临沂县委党校教研室主任(其间:1980.09——1982.06,山东省委党校干部专修科学习);
1983.10——1984.01,山东省临沂地委委员;
1984.01——1991.03,山东省临沂地委委员兼共青团临沂地委书记;
1991.03——1995.02,山东省临沂地委委员兼平邑县委书记;
1995.02——1995.03,山东省临沂市委常委、平邑县委书记;
1995.03——1995.08,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平邑县委书记;
1995.08——1997.12,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其间:1995.09——1997.07,中央党校二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7.12——1998.02,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8.02——2001.01,山东省临沂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01——2001.02,山东省莱芜市委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2001.02——2006.01,山东省莱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党校校长;
2006.01——2006.02,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莱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6.02——2007.06,山东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7.06——2007.07,山东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7.07——2010.07,山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10.07——2016.05,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校长;
2016.05——2017.01,广东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7.01——2017.02,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校(院)长;
2017.02——,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7年1月23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党的十九大代表,第十七届、十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二届广东省委委员,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下一名人:刘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