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得水
于得水(1906—1967)原名于作海,曾用名于海,高德胜、刘二伦、林德胜。文登县 (今文登市) 铺集镇洛格庄村人。曾任安徽省民政厅副厅长。1933年入党。1935年参加胶东“一一·四”-,任特务队队长。1937年参加天福山起义,任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三军第一大队大队长。 1939年任八路军山东纵队五支队十五团团长。1940年任东海指挥部副指挥,1942年任胶东军区第一军区副司令兼文西行署主任,1946年任胶东军区第一分区司令。1949年任浙江军区第六军分区司令。在长期的战斗生活中, 他7次负重伤,13次受嘉奖。1961年转业到地方。“文革”中受破孩。1967年死于狱中。1979年,中共安徽省委为其平反昭雪,恢复名誉,追认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