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祖
刘明祖,男,1936年9月生,山东省威海人。汉族,大专学历。1952年10月参加工作,195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履历1952年10月-1960年3月山东省威海市小学教员1960年3月-1967年2月山东省威海市人民委员会办公室文书、秘书、副主任1967年2月-1970年9月山东省威海市革委会办事组副组长1970年9月-1974年1月山东省威海市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1974年1月-1979年12月山东省威海市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市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1979年12月-1982年10月山东省乳山县县委书记、县革委会主任、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第一政委1982年10月-1986年3月山东省烟台地委副书记兼宣传部部长(其间:1984年3月-1986年3月山东省委党校进修)1986年3月-1988年12月山东省临沂地委书记、临沂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988年12月-1993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1993年1月-1994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1994年8月-1997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军区党委第一书记1997年1月-200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01年8月-至2003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
是中共十四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十五届中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