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凤台
清咸丰七年(1857)生。光绪十一年(1885)中乡试举人。
光绪二十一年(1895),中进士。历任直隶省元城县(今河北省大名县)、吴桥县、束鹿县知县。
光绪三十三年(1907),调东北擢升长春府知府候补。
光绪三十四年(1908),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巡抚唐绍仪举授其为长白府设治委员。长白设治公所成立后,张凤台为首任设治委员(知府衔)。长白地处东北边陲,咽喉重地。旋向徐世昌提出《善后十策》,即占江权、驻工兵、厘韩籍、捷交通、崇府体、励边吏、辟荒徼、通银币、储饷需、扩学警等筹边十策,分别缓急,徐图进取。
同年(1908)春,选长白山之阳“塔甸”为治所,于宣统元年(1909)一月署理公务。设治伊始,即派员详考鸭绿江、图们江源流,以明与朝鲜间国界;筹设安图、抚松两县,以盾其后,控扼三江,固东北边陲。并将境内八道沟至二十三道沟村落,安天干顺序排列地名,共分15社辖之。为方便与内地联系,组织民众修筑长白至临江县龙华岗大道460公里,临江县至林子头大车道54公里。造大小江艚6只,通航安东,公路与水路兼程并进,装载商货,招来大批垦荒民众。呈清东三省官银号拨款,创建长白分号,办理存放兑换业务。重农业、兴办木业、增兵设警、卫境戍边、建学堂等措施都为巩固边陲、发展长白做出重要贡献。
张凤台主政长白府期间,广征博采,编著《长白汇征录》8卷72篇14万字,记载长白府疆域、山川、兵事、风俗、物产、药类、内政外交、名胜古迹等,当时为长白山地方拓荒之作,内容丰富,具有重要史学价值。
宣统元年(1909)十一月离任。张凤台为官清廉,勤于政事,政绩斐著,深受民众喜爱。当地民众列队送别,并脱其靴悬于府衙大堂檐下,以示接任者效仿。商务民众为其建竖“去思碑”和“德政碑”,勒石垂芳,以志永怀。后调任奉天省兴京府(今新宾县)知府。
民国二年(1913)春,任河南省内务司长。7月,任河南民政长。期间,曾参与镇压白朗起义。
1920年7月,任河南省省长。在开封成立河南四存(存人、存性、存治、存学)学会分会,并任名誉会长,抵制“五四”新文化运动。
1921年12月,致力于志事,筹设河南通志局,自任总裁。曾撰写《鹿岩乡土志》,督修《林县志》。通令各县设立县志局,河南省有9个府县先后设立县志局,续修县志。又设立官书局,搜求民国年间乡邦史料编撰成书,共17种175卷,以《三怡堂丛书》名义铅印出版。经其编著的《万国公法提要》和校勘整理的《中州杂俎》也相继出版。
1922年8月,当时战乱频仍,教育经费往往被军政界挪用。张凤台下令将全省契税收入拨为教育专款,实现教育经费独立。是年正月二十五日,唐代泉男生墓志在河南洛阳东山岭头村出土,曾归陶北溟,欲转售日本,张风台以千元截回,交博物馆。
1923年底,受直系军阀排挤,被免去河南省长职务,留洛阳养病。
1925年7月,在河南安阳病逝,终年68岁。
著有《长白汇征录》、《鹿岩乡土志》,主编《三怡堂丛书》,校勘《万国公法提要》、《中州杂俎》等。其《咏望江楼》诗云:
谁挥玉斧白云端,巧构山楼壮大观。想是天公怜寂寞,故留风景在江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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