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龙潭村 | 隶属:前高庙乡 |
行政代码:411329303 | 代码前6位:411329 |
长途区号:0377 | 邮政编码:473000 |
车牌号码:豫R | 行政级别:村 |
龙潭村位于前高庙乡乡境东部,距乡政府 2公里 。西临狄青湖,东靠唐河与唐河县苍台乡隔河相望,南联王祠堂行政村,北邻下庙行政村。南北长约 1.5公里 ,西南东北斜长 2.5公里 ,东西较窄,约 1公里 。总面积约3.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488亩。 建置沿革 建国后设龙潭小乡,辖王祠堂、信坡、下庙、王套楼等村。1958年成立人民公社、龙潭村属溧公社管辖,为龙潭大队。1975年属龙潭公社为龙潭大队,是年七月唐河发大水,龙潭公社迁此待建,后又迁前高庙,公社改为前高庙公社。这时为前高庙公社龙潭大队。1984年撤公社改乡镇,属前高庙乡,龙潭大队随之改名为龙潭村委会。 行政区划 龙潭村委会辖龙潭、张营、小陈庄、小信坡四个自然村,共有20个村民小组。村委会驻龙潭,故名。龙潭,明洪武初年王姓由江西省吉安府吉水县香水村迁居今村东 4米 处,时即有多户世居于此,以村东唐河回弯处—水潭—“龙潭”代村名。1965年洪水毁堤,河身西滚,与何塘村同时西迁建于此,合并新村,统称龙潭。清同治元年,在村址上曾筑“天佑寨”。为清末翰林学士王儒林故里。张营,位于村部北1华里,狄青湖东岸。明末,张守义由今沙堰镇张庄分迁于此建村,即名张营。后分迁一支于村前另居,故有前、后张营之别。1975年,洪水毁村,两村合并,仍名张营。小陈庄,位于村东1华里,唐河北岸。清乾隆三十七年,唐河改道,将唐河东陈排湾耕地分割一段于河北,为耕种方便,先后从陈排湾搬来四户居住,繁衍成村,故名小陈排湾。又因村北、村西为唐河故道,村南、村东是唐河新道,新老河道四周环绕,又名四河套。1934年始由唐河县划属新野,改名小陈庄。小信坡,在村部北 1公里 ,狄青湖西岸,老龙沟东侧。清乾隆年间由信坡村分迁一支于村南居住,故名小信坡。 人口民族 龙潭行政村有1101户,4295人,大部分为汉族,只有个别回族住户。总人口中男2322人,女1973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占12%,中学文化程度占80%,大专以上文化占5%。有李、阎、刘、张、陈、杨、杜、王、熊、胡、何11个姓氏。 自然状况 龙潭村地处唐河西岸,老龙沟东边,地势平坦,土质以沙质黄土为主,村西老龙沟岸边一带为黑土地,利于农作物生长,村东唐河弯弯曲曲,四季流畅,村西狄青湖、老龙沟常有积水,利于灌溉。土地中,耕地3488亩占75%,乡村道路用地占5%,林业用地占15%,工业用地占5%。自然植物资源有蒲公英、车前草、枸杞、野菊等,都具有一定的药用价值。矿产资源有贮量丰富的黄沙,是建筑的优质材料。 主要经济状况 解放前,小农经济濒临破产。建国后,农村经济逐步得到发展,生产力进一步解放。1978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114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18元。1993年全村工农业总产值1320万元,其中农业产值87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230元。进入21世纪,随着党中央优惠的农村政策的落实,科技下乡活动的开展,村经济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2007年,全村完成工农业总产值768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8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