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寺遗址
鹿寺遗址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
鹿寺遗址鹿寺遗址位于天池镇鹿寺村西侧的台地上,1958年6月发现,东西宽150米,南北长300米。1959年11月配合鹿寺村修水库,河南省文物工作队陈焕玉领队来此首次发掘,开探方3个,清理出窖穴19个,墓葬5座,发掘面积360平方米。遗址灰层2—3米,包含西周、商代上下两层文化堆积。上层土色灰褐,出土有厚胎粗绳纹盆、翁、矮足鬲、陶豆以及磨光石刀、斧、镰等西周文物;下层土质松软呈深灰色,出土有瓮、盆、豆、罐、簋、器盖、鼎、爵、甑等陶器残片以及石刀、斧、镞、蚌刀、纺轮、鹿角、卜骨等商代器物。商代层堆积较厚,遗物丰富,陶器质料以夹砂灰陶和泥质灰陶最多,泥质黑陶和泥质棕陶较少。纹饰以绳纹最多,另有条纹,附加堆纹-纹,但数量极少,属于夹砂陶的有鼎、深腹罐、小口樽等;属于泥质黑陶的有平底盆和豆;属于泥质棕陶的仅见瓮。1983年冬和1984年春,河南省文物研究所、渑池县文化馆配合鹿寺村水库开挖溢洪道工程,对该遗址进行了第二次发掘,开探方、探沟5个,发掘面积400平方米,发现有房基、墓葬、烧陶窑,出土器物丰富,新发现有质地酥软、陶胎较厚、火候甚低、器形单调而呈浅红色的碎陶片,又有火候较高,陶胎甚薄、质地坚硬的红陶片和白衣彩陶片,也有饰方格纹和篮纹的陶瓮、罐。还发现有铜渣、铜小刀(残)和石范等器物,初步认为该遗址含有前仰韶文化、仰韶、龙山、二里头、商代、西周和春秋战国各个时期的文化遗物,故该遗址对于研究我国新石器及夏、商时代文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1963年6月20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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