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冠军
1939年8月,苏调任河南修防处第二科科长,1943年又兼任“整修豫境黄河临时工程委员会”主任,1945年4月任河南修防处主任。在抗战期间,河南修防处-频频转移,但苏冠军却一直把治黄技术档案和人事档案保存完好。
解放战争末期,苏冠军领着河南修防处职员和部分家属自开封南逃,辗转苏州、杭州、上海、柳州等地,最后来到重庆北碚。1949年冬,苏担任了长江水利工程总局技正。
1950年初重庆解放后,原河南修防处的职员及家属,被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管会接收,送回开封。2月,苏冠军参加了河南大学政治学院学习,交待历史。7月,我人民政府安排其任平原省黄河河务局工务处总工程师。
1952年整风审干运动中,苏冠军再次交待历史。5月10日,平原省人民法院刑字第301号判决书认定:苏冠军1938年5月任一总段长时,积极布置,绘制地图,并亲自指挥工兵在花园口安装0,决口放水。因此判处有期徒刑10年。
苏冠军学有专长,有丰富的治黄经验。1953年3月,水电部黄河水利委员会派孟晓东专程到新乡保其出狱,监外执行。在监外执行期间,苏仍作技术工作。他不保守,无怨言,埋头工作,颇受好评。1961年底,上级宣布他表现好,提前(从1962年1月起)恢复他的工程师职务。1964年7月病殁。
由于苏冠军的判刑,文革期间其家被查抄、妻子被斗,子女-辍学,甚至不得不改姓换名。
1985年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85)豫法刑字第9号判决书,否定了33年前的错误判决。苏冠军的家属子女也一一得到了妥善安排。
苏冠军一生治黄经验丰富,曾编写《河工须知》(油印)、《黄河抢险手册》(内部出版)、《黄河埽工》(执笔,工业出版社出版)、《黄河险情分析》初稿(与水利科学研究所合写)等著作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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