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精
金精(1925—1947),字兆年,乳名炳洋,出生于湖北天门岳口镇颜桥乡六屋台村。1942年2月29日,金精找渔南联乡负责人自愿报名投入了抗日游击斗争。起初,联乡政府安排金精任陶林乡副乡长。他积极宣传抗日,征集田赋、组织兵源,为支持抗日做了大量工作,同年3月调他任颜桥乡乡长,11月,金精被派到鄂豫边区司令部教导团学习,1944年5月学习结束,他被分配在司令部任干事。二个月后,又被调到天潜沔行委会工作。同年12月,金精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45年春,金精担任天潜沔河防大队大队长。在不到半年的时间,河防大队打据点、烧碉堡、惩汉奸,闹得汉水两岸热火朝天,对日军控制的汉水交通线,造成严重威胁,金精也成为日军的眼中钉、肉中刺。6月,金精率河防大队部分战士赴下茅家湾,因叛徒告密而被捕。7月13日,金精和余名扬决定越狱,他们乘两名日本哨兵昏昏熟睡之机,相互解开绳索,撬开墙缝,爬出墙洞,通过敌人哨卡后,便一路走新堰口,渡过襄河,找到了天潜沔总队。1945年12月,金精受命留在本地坚持斗争,先后任天潜沔第二游击大队队长,襄河河防游击队长。1946年5月,他协助童虎成做沔阳县国民党保安队长杜少良的-工作,策动其起义,杀掉了县长吴雨桐和伪大队长,率部投奔天门干驿县南工委。1947年4月,随着国民党的清乡追捕,金精赴汉筹集经费,准备北上。不料他回到家中突发眼疾,不能随行。30日国民党天门县三青团的一个头目获悉后,立即带领一股地方武装,将金精抓住,关在复兴镇碉堡内。第二天敌人将金精杀害在复兴镇外的河滩上,时年2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