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沈集镇 | 隶属:沙洋县 |
行政代码:420822111 | 代码前6位:420822 |
长途区号:0724 | 邮政编码:448000 |
车牌号码:鄂H | 行政级别:镇 |
人口数量:约3.94万人 | 人口密度:179人/km2 |
辖区面积:220平方公里 |
沈集镇地处沙洋县西北,荆潜公路沿线,与掇刀区麻城镇毗邻。现辖29个村,1个居委会,国土面积220平方千米,耕地面积5652.3公顷,总人口39375人。 国民经济。2002年全镇国民生产总值3.1亿元,比上年增长7%;工农业总产值1.6亿元,比上年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2900元;个体工商户总数600户,私营企业13家;全年共引进项目4个,引进资金1000万元,集镇至双庙路段的工业园区建设初具规模。 2002年实现财政收入656万元,其中地税85万元,国税40万元。全镇金融机构全年共投放贷款1200万元,2002年年末实现存款余额6000万元。 各项建设。集镇面积1.5平方千米,居住人口5100人,改建和兴建了镇中路、商贸街、文卫路、中心大道、向阳路等。自来水日供应量4000立方米。电话、传真机容量2000门,全镇242个村(居)民小组全部开通电话,现有公用电话亭5个。有35千伏变电站1座,配电室40个,用电普及率100%。 党的十五大精神在实践中得到深入贯彻,-理论和“-”的思想日益深入人心;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加强;以文明集镇、文明单位、“十星级文明户”创建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蓬勃开展。计划生育工作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三为主”先进乡镇;工会、民兵、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组织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积极支持人大、政协的工作,民主监督的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三五”普法顺利完成,“四五”普法向纵深推进;深入开展“严打”斗争,加大对“0功”和其它非法组织的打击力度,全面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保持了全镇社会稳定。 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实行了涉农价格公示制,完成了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农民负担得到有效减轻和规范;机构改革稳步推进,撤消了教育组,分流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合并重组了事业单位,精简了村组干部,加强了在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提高了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企业改制工作,人员得到妥善安置,资产得到重组,发展后劲不断增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已经建立,医疗制度改革得到拓展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