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训宣
程启宗之胞妹、徐向前之妻。湖北省黄安(今红安)县松树岗程维德村人。
人物生平
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兄弟姊妹五人,她是唯一的女性。幼年读过小学。1927年黄麻起义前后,她兄妹五人相继参加革命。她本人先在本村从事革命宣传活动,后在村妇女协会负责宣传工作。1929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年底与徐向前结婚。婚后留在后方,组织地方武装,发动群众拥军支前。1932年,正当徐向前率领红四方面军在前方进行反“围剿”作战时,她却因肃反扩大化被抓起来,送到黄安七里王锡九村收审,逼她承认徐向前是“改组派”。她坚持真理,拒不承认,而遭错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
1925年,程训宣在二哥影响下参加童子团。192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任程维德村妇联主任,带领妇女剪发放足,争取婚姻自主,动员妇女参加义勇队。黄麻起义前,积极组织儿童团、救护队和运输队,筹备起义的后勤服务工作。乡苏维埃政府成立时,当选为委员。
1929年冬,程训宣与徐向前在程维德村结婚。1931年“肃反”时,程被关押于王锡九村,双手被-吊于梁上,并遭毒打,逼她供认徐向前是“改组派”、“AB团”,未果。1933年秋,在王锡九村附近的黑洼被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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