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淳
黎淳少年立志,发愤读书。乡试得中举人后来到京城,准备参加礼部会试。一日,忽然听到酒楼之上有位妇女叫他的名字,黎淳抬头一看,原来是个记女。心中明白是同伴们故意捉弄他,于是从从容容地走上酒楼吟诗道:“千里遨游赴帝京,忽闻楼上唤黎淳。状元自是天生定,先遣嫦娥报我名。”天顺元年(1457),黎淳果然独占鳌头,举进士第一,时年34岁。
黎淳得中状元后,授翰林修撰。预修《英宗实录》、《续资治通鉴纲目》,升左庶子。成化十四年(1478)擢礼部右侍郎。弘治元年(1488)又升为南京工部尚书,不久又改礼部。
黎淳为人刚毅,尤好直言。成化三年(1467)荆门州学训导高瑶请恢复代宗朱祁钰的庙号,黎淳极力反对,认为不应当恢复,并利用宪宗曾被景泰帝废掉太子这件事,主张大肆追究指使之人,以迎合宪宗,没想到宪宗竟说:“景泰往过,朕未尝介意。”后竟恢复了景泰帝号,而黎淳之言一时颇为士论所薄。
黎淳性耿介端毅,重伦纪,尚节俭。门生尹某托人给他送来一些上好的花色锦缎,黎淳不但不接受反而责怪说:“古之县令,栽桑种麻;今之县令,锦上添花,吾不用妖服也。”将其退还。黎淳持身甚谨,持法益坚,不受私馈,临财不苟。在吏部为官时,有人请托,他总是笑着答应,然竟不实行。闻人有玷缺,虽所甚爱,必加摧抑,不曲为庇。闻人有难,则尽全力帮助。其兄嫂早亡,遗孤皆年幼,黎淳将他们收养在自己身边,视如己出。山东副使董国器的妻子死了,而董在外未归,黎淳展省至临清,使携其柩以归。太常卿孟士亨卒,家贫不能归葬,黎淳便倡议诸乡人出钱出物为其办理丧事。乡吏邓禄曾私下委托黎淳为其寄存银子数十两。邓禄死后,黎淳一直为他保存着这些钱,直到邓禄的儿子长大,如数奉还。黎淳长年居住在黄洋渡,为防水患,黎淳捐资筑堤四十丈,为民称颂。纵观其一生仍不失古大臣之风。
弘治五年四月,黎淳卒于家中,享年70岁。谥文僖。皇帝特派-前往谕祭,并为其营葬。
著有《龙峰集》、《狷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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