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梅
叶梅(1916~1980年),女。汉阳江堤乡人。出身贫苦农民家庭,12岁当童养媳。武汉解放 后,积极投身土地改革运动,赤足走家串户,以自己的苦难身世现身说法,发动群众,为乡 农民协会、贫农团最早负责人之一。195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1月,任江堤乡副乡 长兼中共江堤乡支部书记。1954年8月,江堤乡遭受洪水肆虐,叶带领农民筑堤、抗洪,抢 救国家和群众财产,组织灾民生产自救,重建家园。同年10月,团结6户贫雇农率先成立江 堤乡第一个互助组。次年4月,互助组扩大到40多户,成立幸福一社,叶为首任社长。1956 年1月,参与组织有600多农户参加的曙光高级农业合作社。1958年,任汉阳区曙光六大队党 支部书记。1959年,出席全国群英会。 1960~1962年自然灾害时期,武汉市蔬菜供应紧张,叶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国家蔬菜生产计 划,劝阻、制止部分干部和社员高价出售蔬菜。1964年,由于郊区土地大量被征用,遂带领 群众开垦湖田102亩,缓解了人多地少粮食紧张的矛盾。曾抚养照顾孤寡老人胡春芝达15年 之久,并帮助军属维修危房,解决困难户的衣食困难,受到群众的赞扬。 历任武汉市第四、五届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武汉市第一、二、三届贫下 中农协会副主席。1980年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