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纯古
马纯古,湖北武昌人,生于1907年。1925年考入北京朝阳大学,1926年参加中共外围团体晦明社,192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9年到上海,考入劳动大学经济系,1932年转入上海商学院。1931年12月,在上海参加中国社会科学家联盟,主持社联刊物《社会现象》的出版工作,后任社联党团书记。1934年起,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执行局秘书,参加上海工会联合会会刊《铁锤》和《真话报》的工作。1935年2月,任赤色工会上海工会联合会负责人之一。中共上海中央局推行“左”倾冒险主义、关门主义的错误方针,受到群众抵制,马于1936年在《铁锤》中转载刘少奇的《关于白区职工运动的提纲》以转变白区工作方针。同年,组织工人救国会,发动组织工人开展抗日救亡运动。1937年8月,任中共上海(临时)纱厂工作委员会书记,8月,任中共上海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领导纱厂、绸厂的工人运动。八一三抗战后,和周林等组织纱厂工人救亡协会,动员工人支援前线,深入颐中烟厂重点企业,开展重建党组织的工作。参与编写《上海产业与上海职工》一书中棉纺业部分。1940年8月赴延安,任《中国工人》。1941年10月,任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1942年秋,任中央民众运动委员会委员。1945年5月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1945年8月,回上海工作,任中共上海工人运动委员会委员、副书记等职。1946年2月,与张祺共同领导沪西、沪东区50多家纺织厂工人开展要求改善生活增加福利的斗争,取得胜利。1948年1月,前往香港筹办上海工人干部学习班。10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工委副书记。为迎接上海解放,直接联系领导沪西和浦东地区的护厂、护校斗争。上海解放以后,任上海总工会第一届、第二届执行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委员,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劳动局局长,对社会上失业人员排难解困,克服暂时困难,调整劳资关系,维持、恢复和发展生产做了大量工作。1953年,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第七届主席团委员。1955年4月,调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国际联络部部长。1957年12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八届主席团委员,派往世界工联任书记处书记。在当时国际工人运动出现的错综复杂的形势下,坚持中国共产党和全国总工会一贯主张各国工人组织的独立自主方针,坚决反对把一国、-和一个工会的路线和政策强加给国际工会组织。1962年11月从布拉格回北京,任中共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同年12月,任全国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书记处书记,主持日常工作。1965年1月起,连续当选为第三、四、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978年10月,在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并任中共全国总工会党组副书记。1979年3月16日在北京逝世,终年72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