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先白
裴先白,1916年11月10日生,湖南澧县人。1938年2月参加新四军。同年3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38年至1947年2月任新四军干事直至新四军二师四旅十团政治处主任。1947年2月至1949年1月任华东野战军四师党委委员兼十一团政委。1949年1月至1953年6月因病治疗。1953年6月至1965年任华东财委劳动工资处处长、副秘书长,上海市第二商业局副局长、市服务局局长、市第二商业局党委书记兼局长、市人民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副主任。“文革”期间,下放“五七”干校劳动。1976年12月至1978年5月任上海市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1978年5月至1983年4月任上海市副市长兼财贸办主任。1983年4月至1985年7月任上海市人民政府顾问。1985年7月至1988年4月任上海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财经委员会主任。期间,1985年12月至1988年5月兼任国务院上海经济区规划办公室副主任。1990年5月离休。是全国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3月4日2时38分在上海华东医院逝世,享年98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