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泽楷
1919年毕业于湖南省立第一中学。9月赴法勤工俭学,加入工学世界社。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3年2月至12月任旅欧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委员、-委员会主任。1923年入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同年11月至1924年10月任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莫地方执行委员会委员。
1924年回国,同年10月至1925年9月任中共安源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1925年6月任中共豫陕区委委员,并在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政治部任职。
获得成就
1926年3月至8月任中共豫陕区执行委员会书记。8月至12月任中共豫区执行委员会书记。同年12月至1927年2月任中共湖北区执行委员会委员、组织部主任。
1927年4月出席在武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8月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9月至11月任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组织部部长。同年11月至1928年6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局组织科负责人。
1928年5月赴苏联莫斯科,出席6月在莫斯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因追随-违犯组织纪律,于1929年11月被开除党籍。
1929年参加托派组织“无产者社”。在上海以杜竹君笔名翻译出版马克思《哲学的贫困》等书。
1931年至1937年在北平、桂林等地高等学校任教。
抗日战争期间, 1939年至1942年先后任国民革命军预备第二师(师长陈明仁)顾问、陆军军官学校第六分校教官。后在桂林汉民中学、广西师范学院执教。1949年4月因支持-被广西南宁法院传讯,遂辞职回湖南。
获得荣誉
湖南和平解放后,曾任湖南省第一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省政协委员、湖南大学图书馆馆长。1951年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1953年春任武汉中南财经学院教授、综合资料室主任。
1958年因“历史-罪”被捕,被判处5年徒刑。1958年12月在湖北潜江-农场因病逝世(又一说1959年12月)。1979年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判决,为其恢复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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