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宗湘
宗湘在双亲殁后,出任刑部湖广司主事,钦命为秋审总办、户部东城监督,升任江苏司员外郎,兼管漕运事机处行走,乾隆十九年(1754年)会试、二十一年顺天乡试、二十二年会试均任防官,特授朝议大夫,诰赠中宪大夫。
宗湘在京任职7年,多次奉命出巡地方,重视审阅刑犯案卷,发现不符刑律而偏重定重罪的多给予平反,颇得同僚敬重。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逝于郎署,终年59岁。经同部堂官表请,皇帝赐旨,由翰林院编修、宗人府府丞护送,驰驿抚棺返回原籍。前吏、刑、礼三部侍郎杨嗣璟书写追祝六秩寿文,以表哀悼。
宗湘禀承先志,乐善好施。雍正四年(1726年)捐稻谷300石建刘氏昌后义学,每遇荒歉均出资赈济饥民,施棺赠药,为民排忧解难,历行不倦,在地方享有美誉。
下一名人:梁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