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举铨
1937年12月,参加广东省青年群众文化研究社阳春分社,任阳春抗日救亡会干事,从事抗日宣传工作。党组织认为他缜密寡言,宜于深入国民党内部,为共产党工作,领导人嘱咐他说:“你在国民党内取得职位越高,对我党越有利。”1938年8月一1939年10月,任《阳春日报》;1940年3月-1941年3月任《阳春日报》社长。后调任县民众教育馆馆长。1942年10月被选为国民党阳春县参议员。1943年8月一1945年12月,任国民党阳春地方财政委员会常务委员,储理宾兴款产充作县教育经费。1945年12月-1948年3月,任国民党阳春县党部秘书。1948年3月兼-青年团阳春筹备处主任。同年8月,因三青团与国民党机构合并,任国民党阳春县党部副书记长。
林在国民党内历任县级要职,与中共阳春县委领导人保持单线联系,始终严守党的机密,把国民党内部情报提供给县委领导人,掩护同志进行革命活动。1940年2月,参与合资开办“青年书店”,书店停办后,又与友人合资于洗马街办“春州书店”,秘密销售进步书刊。1945年春,中共阳春分委决定筹备组织阳春抗日游击大队,他在春城筹备经费及驳壳枪两枝,经秘密交通员送交蟠扶乡田寮村军事筹备负责人黄选盛。1945年10月,国民党军队袭击广东人民抗日解放军驻地恩平蓈底后,一批共产党员分散隐蔽,林以其身份安置部分干部任教师掩蔽工作。在解放战争中,继续掩护了党在春城的秘密机构开展活动,迎接解放军进城。
1949年10月22日阳春解放后,林任县军事管制委员会委员、人民法院院长、司法科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1950年5月,调任粤中专员公署财委会秘书。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审查干部,专署以“阶级异己分子”之嫌,于1951年11月28日开除其党籍,1952年4月25日撤销其行政职务。林顿感悲观失望,自杀身亡。
1983年3月30日,中共阳春县委经呈中共湛江地委-委员会批准,宣布撤销对林的党内和行政两项处分的决定,恢复名誉。
下一名人:曾昭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