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德
民国7年(1918年),在县私立时中小学堂毕业,同年冬至民国17年,任春城平民义学教师,并潜心学医。民国18-20年,在春城平民医院实习西医。民国21-22年,任春城平民医院护士。民国23-37年,任阳春救济院医生。1949-1950年,任春城博爱善堂医生。1951-1986年,先后在春城爱民诊所、中医院、人民医院担任医生职务。
他几十年如一日,呕心沥血,为解除人民病痛,专心从事医务和医学研究,有丰富临床经验,对内科肾结石、膀胱结石和儿科等病症,运用中医理论辨证施治,取得较好效果。青年习医时,县政府曾有一财政科职员吃人参过量中毒而昏厥,医院医生认定该病人已临床死亡,无法医治,命送太平间。大德检视后,用萝卜干煲水抢救而起死回生,因此在春城名声大震。80岁高龄还坚持为群众诊治,声誉卓著。李医生是阳春县第一、二、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960年湛江专员公署曾授予“名老中医”光荣称号。1980年当选为阳春县第一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1988年8月,在家病故,终年8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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