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福绵
1952年12月,马福绵转业到广东省公安厅,后参加土改,被调到湛江地区吴川县地方工作。1958年7月,调到湛江市霞山区-工作,后又调到广东工学院湛江分院工作(其间到广东省干部学校和湛江地委党校学习一年)。
1962年1月,马调到阳春县任副县长,主管工业交通工作。
在“文革”中,马福绵因支持以马如杰为书记的阳春县委恢复发展经济的措施,带头私人养猪,说过“大炼钢铁和吃大锅饭必然出问题”的话,被当作“走资派”关押。1969年3月,马福绵被下放到县“五七干校”劳动改造。
1969~1970年,马福绵奉命参加斗批改运动,进驻阳春化肥厂与工人一起学习,一起劳动。后调任漠阳江大桥(一桥)工程建设总指挥,他带领干部群众大搞技术改革。
1971年,马福绵被派到北河水库工程建设工地担任副总指挥。他运用煤矿工人爆破的熟练技术,改革水库土方爆破法,加快工作进度。1973年初,北河水库大坝建成。
1977年6月至1980年12月,马福绵任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1979年,县委为其平反。1980年12月,马福绵任县人大副主任。1984年离休。
1995年11月,马福绵于春城病逝,终年7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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