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冰
1951年10月出生,女,黄圃永平村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副院长、一级法官。所负责的民庭,连续多年高标准完成审判工作任务,1999年结案率达92%,是历年结案率最高的一年。坚持公正、廉洁的工作原则,多次拒贿,金额达10多万元,维0律的尊严。妥善化解多宗因民怨引起一触即发的大型-事件。养成全局观念,既从社会效果的角度来依法办案,又以理服人,做到公正合法,并做好庭外和案后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赢得群众的尊敬,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还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以案说法,扩大宣传教育范围。通过研讨会交流方式,提高法院干警的业务水平。2000年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广东省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其1996年被评为南粤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1997、1998年分别立三等功、二等功,1998年被评为中山市十杰市民,1999年被评为中山市优秀党员,出席广东省第九次妇女代表大会,2000年被评为中山市劳动模范,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