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奋德
民国16年(1927)12月,任教导团连长,参加广州起义。起义失败后转移香港。
民国17年(1928)2~7月,中共澄海县委二度遭受破坏,主要领导人先后牺牲。 9月,中共广东省委为加强澄海县的领导力量,派张权泽(任县委书记)、方奋德到澄海工作。 2人抵澄后,与在澄城坚持工作的中共党员蔡作楷、王金满等取得联系,于10月1日,在澄城岭亭乡蔡作楷家召开县委会议。午后,方奋德登屋顶观看当地青年放风筝,为毗邻劣绅蔡员外发现告密。当时澄海县长及其亲信为惠来县人,深悉方奋德在家乡是农-动的积极分子,于晚8时指令侦缉队包围蔡作楷家,方奋德、张权泽、蔡作楷、王金满被捕。 4人在狱中受尽严刑拷打,但坚贞不屈,保守党的秘密,10月4日4人从容就义。澄海群众称为“风筝案”,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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