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贡
民国22年(1933)5月,在-遍布整个潮汕的严峻情况下,毅然在汕头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回惠来第一小学任教,与县立中学教师卢晓彻等在学校组织读书会,开展发展党员、筹建党组织等革命活动。同年10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在狱中受尽酷刑,始终坚贞不屈,表现了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
民国25年(1936)从广州感化院被营救出狱,在汕头东南小学以教学为掩护,继续从事革命活动。民国26年(1937)9月,受命回惠城组织建立“惠来青年救亡同志会”,并担任主任。 11月,在他的领导下,停止活动近2年的惠来党领导机构得以恢复,建立了中共惠来支部,绍贡任书记。随着党组织的扩大,领导机构逐步升级,他先后担任中共惠来总支部书记、中共惠来县工委书记、县委书记。这一时期,惠来党组织恢复和发展很快,先后建立了近10个基层党支部,并派出一批党员参透到国民党组织的抗日自卫队中。
民国29年(1940)8月,由于国民党政府加紧对他追捕,调离惠来,任中共普宁县三区宣传科长。翌年初,调任中共揭、普、惠边区县委宣传部长。其后,因积劳咯血,而回揭阳休养。
民国31年(1942)8月,因国民党对他追捕甚紧,党又处在极端险恶的环境中,就转移到桂林,以教书为掩护。这一时期,曾一度失去与党组织的联系,特务又对他四处追踪,不得不迁往桂南韶平县,生活陷于极端的困苦中。
民国34年(1945)2月,辗转回到粤北,任北江游击中队政治指导员,率部与日寇于清远、英德一带打游击战。中队扩编后,调到政治部负责组织工作。翌年初,由于旧病复发,无法随王震将军的部队北撤,他受党组织的指示,撤退至越南,以教书为掩护,这样过了近2年。
民国37年(1948)2月,奉命回到潮汕解放区。 6月,任潮普惠南行政委员会主任。民国38年(1949)3月,调任惠西、惠东二县工作团团长。同年5月,惠来解放,任惠来县城区军事管制委员会副主任。 8月,调任汕头市工委委员。 11月,调任潮汕地委秘书室主任。 1950年3月,任中共汕头市委委员兼民政局长。 1951年3月4日,因积疾复发治疗无效,于汕头市逝世,终年41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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