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梅
永梅家里兄弟姐妹7人,她排行第四。其父黎太清,任农场工会主席,对子女要求较严,经常给孩子讲革命故事,宣传雷锋事迹,教育子女当好人,不要干坏事。由于受家庭的教育和影响,永梅从小就养成热爱劳动,助人为乐的精神。平时,她经常早上起床帮助母亲煮饭做家务,农忙季节还经常到队里的幼儿园帮忙幼师煮开水做好事。
1983年6月15日(端阳节)中午,一群苗族小孩在大坝水库洗澡,8岁的王秀琼不慎滑下5米深处。12岁的李月兰跳进水里抢救,她几次将秀琼推向浅水处,由于力气不足,水性不好,抢救没有成功。眼看她俩就要沉下去。正在水库对面放牛的黎永梅,听到呼救声,立即从水库泅渡过来,跑到出事地点,跳进水里将快要下沉的王秀琼推向岸边。接着又转身去抢救李月兰,她竭尽全力几次将月兰推向岸边没有成功,却被月兰紧紧抱住她,结果两人同时沉入水底。
黎永梅舍己救人的事迹在农场传诵。场党委、工会、共青团根据她生前的表现和要求,追认她为优秀共青团,并号召全场共青团员及广大青年学习她热爱劳动、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舍已救人的高尚品德。海南农垦总局青工处也发出号召,全海南区农垦战线青少年向黎永梅、李月兰学习。
来源:中共海南省党史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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