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城垣遗址
水城城垣遗址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水城城垣遗址,长40米,宽2.7米,高0.5、1.5、2米不等,为1952年拆毁原县城城垣而遗。水城厅城。城垣始建于清雍正十年(1732)(建水城厅前一年)。据《水城厅采访册》记:“雍正十年题建土城,厚六尺,高一丈,周围三百七十二丈。乾隆二十四年,改建石城,厚八尺,高一丈五尺,周围四百五十丈,垛口凡六百四十有八。城门三:东挹晖,南启文,西景成。风池河至城西分为二,一绕城南,一绕城北,会于城东,宽五丈余”。
又载:“光绪元年春,通判陈昌言重修三城楼:东春熙,题曰‘关迎紫气’;南向化,题曰‘风清禹旬’;西挂馨,题曰:‘水月光澄’。楼皆两层,每层高丈有六。中为厅,旁各两室。”
因城北外系沼泽地带,不适筑路开道出入及修城门,故水城未建北门。三座城楼均为重檐山顶,脊五,高10米余。惜与城垣同时拆毁。
清代,大定府五属,水城城池规模最小,然以小巧、玲珑、坚固誉名于省内。做工精细,形态美观。所用石料,块大而坚实。墙体内外壁,以精打细凿之五面石块镶磊筑成,是时于黔省堪称一流。建垣2百余年间,未曾被攻破。
因城四面环水,故称“水城”;城池又形似一浮水荷叶,又称荷城。
此遗址对城建、军事史有研究价值。水城人对其寓以深厚乡土之情。1989年6月3日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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