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剑锋
1961年—1968年任国防科委(后为四机部所属)十院十三所技术员、课题组长。1968年—1981年任四机部一四二五所室技术负责人、科技计划处负责人。1981年—1983年,任一四二五所副所长。1983年—1984年任一四二五所所长、代理党委书记。1984年—1988年任电子工业部副部长兼纪检组组长。1988年2月—1988年9月任中共海南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988年9月-1993年1月任中共海南省委副书记。1989年9月-1993年2月任海南省省长。1993年5月─1996年任电子工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正部级)。1996年-1998年3月任电子工业部副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3月—6月任信息产业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98年6月—2002年5月任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长。是中共十三大代表,第十四、十五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九届全国政协委员。2003年3月15日政协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任命刘剑锋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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