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彬儒
又名沈毅,是本县著名的工商界人士,新场人。
沈彬儒出身地主家庭。1914年12月毕业于松江华亭师范学校,先后在周浦育才小学、航头古航小学任教。1920年至1929年在浦东中学、南京中学任事务主任。
1930年,沈彬儒在实业救国的思想影响下,弃文经商,投资2万余元,与人合资在下沙创办了大中砖瓦厂,沈彬儒任厂长。至第二年已具有34门轮窑2座,制砖机2台,人力压瓦机2台,工人600余人。1931年开始研制空心砖,并通过改进工艺,在品种和质量上逐渐超过了外商开办的义品窑厂的产品,在竞争中击败了义品洋行。由于业务逐渐扩大,产品种类有普通实心砖、空心砖、地板砖、平瓦、脊瓦、西班牙瓦、各色圆筒瓦等产品20余种,远销沪宁一带及北京、郑州、开封、西安、兰州等各大城市。空心砖远销新加坡等南洋各国,应莱比锡国际博览会的邀请,将各种样品送交展览。
沈彬儒在积极拓展砖瓦厂业务的同时,还努力向别的行业投资,在茂新纱厂,他投资2.5万元,在浦东电气公司,他投资2000元,为振兴民族工业作了贡献。1944年秋,“乐育”(新场中学的前身)初创时,经费困难,沈彬儒慷慨资助,还亲临学校,对学生慰励有加,期望掌握真才实学,为国家民族振兴作出贡献。
解放后,沈彬儒参加县工商联筹备工作,积极接受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1月,他带头使大中砖瓦厂实行公私合营,并拿出黄金100两,兑换成现金,投入企业,作为对公私合营的献礼,推动了全县的对私改造运动。同年出席全国工商联代表大会。1957年县工商联正式成立,他担任主任委员。1951年,他作为工商界代表赴北京参加国庆观礼,并在北京参加民主建国会。1956年12月,被任命为南汇县副县长,还先后担任过南汇县政协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委员,县、专区及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席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8年,他自费旅行苏、匈、保、罗4国,考察了其经济情况。1962年,沈彬儒患肝炎离职休养,次年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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