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丕洁
何丕洁,1948年2月生,云南禄丰人。1984年12月加入民革,1969年4月参加工作,天津师范学院物理系毕业,大学普通班学历。现任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社会服务部部长,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1969-1972年河北邢台知青,1972-1975年天津师范学院物理系大学普通班毕业,1975-1982年天津南开区一纬路中学、嘉陵道中学任教,1982-1993年民革天津市委员会宣传处副处长、处长,四化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秘书处处长,副秘书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93-1997年民革中央办公厅副主任,1997-2000年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其间:1999年10月-2000年10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挂职任区长助理),2000-2002年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兼中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工作部部长,2002年任民革中央副秘书长兼社会服务部部长。是民革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第九届中央常委,第十届中央常委、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民革天津市第七届委员会常委。2007年12月当选民革第十一届中央副主席。2008年3月当选为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常委。天津市和平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九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