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长兴
贾长兴(1929.8~),汉族,北京市门头沟区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抗日救亡参战人员、南下干部。
1935~1940年在北京市门头河区村小读书;1940~1942年在家务农;1942~1944年任村干部。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1947年参加青年工作;1947~1948年3月在塔河地委党校学习。1948年3月至1948年10月随军南下,任焦庄部队战士。1948年10月至1949年5月任江汉军分区城工部管理员。1949年5月至1952年任中共湖北省委会行政管理员;1952年至1955年5月任湖北省政府行政处指导员;1955年5月至1956年6月任利川柏杨区公所区长;1956年6月至1957年7月任利川县计委会副主任;1957年7月至1959年8月在湖北大学计划专修科学习;1959年8月至1960年6月任利川县人事局局长;1960年6月至1963年3月任利川县柏杨区委副书记;1963年3月至1966年10月任利川县统计局局长;1966年10月至1968年10月任中共利川县委来信来访办公室专职干部。1968~1973年任利川县城镇区划办公室主任;1973~1983年任利川市民政局副局长;1983~1985年任利川县民政局调研员。1985年12月退休,1986年5月享受副县级待遇,2006年7月享受副厅级医疗待遇。
1935~1940年在北京市门头河区村小读书;1940~1942年在家务农;1942~1944年任村干部。194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44~1947年参加青年工作;1947~1948年3月在塔河地委党校学习。1948年3月至1948年10月随军南下,任焦庄部队战士。1948年10月至1949年5月任江汉军分区城工部管理员。1949年5月至1952年任中共湖北省委会行政管理员;1952年至1955年5月任湖北省政府行政处指导员;1955年5月至1956年6月任利川柏杨区公所区长;1956年6月至1957年7月任利川县计委会副主任;1957年7月至1959年8月在湖北大学计划专修科学习;1959年8月至1960年6月任利川县人事局局长;1960年6月至1963年3月任利川县柏杨区委副书记;1963年3月至1966年10月任利川县统计局局长;1966年10月至1968年10月任中共利川县委来信来访办公室专职干部。1968~1973年任利川县城镇区划办公室主任;1973~1983年任利川市民政局副局长;1983~1985年任利川县民政局调研员。1985年12月退休,1986年5月享受副县级待遇,2006年7月享受副厅级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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