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树柏
在实施新县制时期,因县境地处边陲,缺乏会计人才,政府为适应县政建设需要,选送张树柏到桂林广西省会计人员养成所学习,半年期满,学成回县,被委为县府会计室主任。在职期间,他实事求是地对县财政提出开源节流的建议,解决了经费奇缺的困境,得到上级的器重。36年,他被调任靖西第六区专员公署会计室主任。由于他廉洁奉公,精通业务,工作勤奋,曾获省及中央多次奖励。
民国32年(1943年),城厢小学经费困难,设备简陋,他捐助1个月薪金国币150万(时称1元为1万),作为补助建设蓝球场之用。同年,他与刘英等人发起重建黄猛桥筹备会,向社会各界募捐。 历经一年时间,建成2座平板桥,睦边中学对面桥名为“突飞”桥,原黄猛桥改建后称为“猛进桥”。
37~38年间,张树柏营救被嫌疑为-分子而被捕在靖西监狱的黄克功,担保被总体战督导组长熊澄泉拘留的通共嫌疑犯麻锦堂。
38年12月13日,张树柏在靖西县任职中,参加赖慧鹏起义。1952年参加土改工作队到凌云县逻楼公社供销社任会计,1968年“文革”中,因他是国民党遗留下来的干部,被诬陷为“县长残渣余孽” ,遭到残酷批斗,于1968年7月23日被破孩致死。1984年11月16日被确认为起义人员,获平反纠正,恢复政治名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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