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崑
刘崑,男,汉族,1934年12月生,吉林省吉林市人。195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1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1951年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吉林省吉林市委干事,中共吉林省委党校秘书室、教务处、校务处干事。1956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任校团委组织部部长。1960年任北京大学校团委副书记、书记。1965年任四川省资阳县社教工作团分团副团长。1966年-1972年“文革”中受冲击,下放江西鲤鱼洲农场和北京大学战备工程劳动。1972年任北京大学经济系党总支书记、系副主任,校务部党总支书记,学生工作部部长,校党委常委。1983年在中共中央纪委教育室工作。1984年任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副主任。1986年任中共中央纪委教育室主任。1985年9月-1987年11月任中共中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1年2月任中共中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新华通讯社纪检组组长。1993年7月-1996年任中共中纪律检查委员会驻新华通讯社纪检组组长、新华通讯社党组成员。1985年9月中共全国代表会议增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十四大当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996年1月6日在北京逝世,终年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