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莲
1949年10月至1954年11月,相继担任寿宁县人民政府秘书、代理县长、县长等职。
1954年底至1960年3月,任福安专员公署秘书主任。1960年4月升任专署副专员。1968~1972年,因受“文革”的冲击,曾一度被停职。至1972年9月改任宁德地区革委会政治处民事组组长,1973年底改任地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主任。
1975年10月,希莲调任中共宁德地委-部部长,此后相继兼任宁德地区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援外办公室主任。此期间,他所主持的工作繁多,但均能不辞辛劳,克尽职守。1978年开始,他主持全区“右派”的摘帽改正工作。由于反右斗争扩大化,涉及的范围广、人数多,情况错综复杂。他坚决贯彻中央政策,深入调查,倾注全副心力。他收到“摘帽对象”的来信,大多亲自审阅后嘱人及时处理;对于来访者,他热情接待,耐心劝导安慰,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经二年多的努力,为全区600多名错划的右派分子摘帽。随后,他又与办公室人员做大量安置工作。对极少数摘帽对象原单位持异议的,他派专人前往调查、甄别,确系错划者坚决按中共的政策予以彻底改正。
1980年,希莲亲抓落实侨务、援外和宗教政策。在闽东,自清末至解放前夕,有些人迫于生计出洋谋生,已落籍他国(少数人后来成为侨居国的社会名士)。其间也有一定数量的去台人员。这些人的眷属大多留居中国大陆,成为后来的侨眷、侨属和台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土改中,这些眷属中的部分人家庭成份偏高,其房宅被分配给无房的贫苦人。希莲派员在全区范围内摸底落实,并按照中共的有关政策规定,动员现居者将房屋退还原主,其间曾动用专项资金300多万元人民币作为搬家费和华侨房屋修葺费。搬迁户出现抵触情绪,希莲就派人上门耐心说服,宣传国家政策,终使其心悦诚服地迁出。如现-民党资深人士何宜武等人的旧居就是在此时退还的。此举深获台港澳地区及海外华人、华侨的赞许。他们中有些人陆续回乡探亲,并投资故乡建设,为振兴闽东经济作出贡献。随后,希莲主持省里下达给闽东地区的援外工作:帮助阿富汗种茶、圭亚那种水稻及非洲几个国家发展医疗和修筑坦赞铁路、南也门公路等。他对援外人员严格把关,遴选出政治素质好、技术过硬专家和技术人员组队出国。这些援外人员以其吃苦耐劳、勤勉敬业和优秀技术,深得受援国的好评。援外人员在国外长达二三年,他们在闽东或外地的家属生活上遇到困难的,希莲总是想方设法帮助解决,逢年过节总是亲自或嘱人登门慰问。此期间,希莲还遴选具有一定声望且通晓宗教知识的人士主持地、县宗教事务,并落实宗教房产政策,为闽东宗教界同国际宗教人士的交往打下基础。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希莲以身作则,平易近人,对部属要求严格,而又体贴入微。与身边工作人员亲密无间,每逢春节回家过年,他总是事前为大家备车,届时亲自跑去送行。
1980年底希莲任宁德地区行署顾问,是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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