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士廉
抗战期间1937年2月任陕北富县抗日救国会会长和中共富县县委书记,11月任中共陕甘宁边(特)区委员会秘书长,为边区红军抗日根据地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38年5月受党中央派遣,霍士廉由延安赴山东参加开辟建立抗日根据地工作。在任中共清河特委书记时期,他遵照省委指示,将在清河等地组织的抗日武装——山东人民抗日救国军第五军整编为八路军山东纵队第三支队,并任政委,是开辟以清洞平原为中心的抗日根据地的主要领导人之一。1939年12月,任中共山东大鲁南区党委委员、政权部部长兼-部部长。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政权建设的指示,在许多县区乡建立起抗日民主政权,为建立和发展鲁中抗日根据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1940年8月,任山东省民众总动员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各界救国联合会总会长。1940年12月,任鲁中区党委书记兼鲁中军区政委、党校校长,领导鲁中区军民,展开了艰苦卓绝的对敌斗争,坚持、巩固了鲁中抗日根据地。1944年1月,为了加强对新开辟的沂山根据地的领导,霍士廉担任沂山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他发动和领导群众坚持对敌斗争,开展了“双减”和大生产运动,逐步巩固扩大了沂山根据地。
解放战争霍士廉继任沂山地委书记兼军分区政委,领导沂山地区军民开展了剿匪反特、反奸诉苦、土地改革、参军支前运动,推动了解放区的建设。使沂山地区成为鲁中区支援解放战争的一个重要基地,积极地支援了华东野战军发起著名的莱芜、孟良崮和泰蒙等战役。1948年1月调任华东局秘书处长,他根据华东局的指示,组织起南下干部工作团,为解放和接管浙江省及配备各级领导班子作了准备。霍士廉为抗日战争的胜利和全国的解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全国解放霍士廉在浙江工作长达16年。1949年9月任省民政厅长,1951年起任省政府、省委秘书长兼政法委员会主任,分工负责镇压-、土地革命等工作。他认真坚持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镇反原则,工作做得较深较细较彻底,为巩固新生政权,维护社会治安,恢复国民经济奠定了基础。1952年起,霍士廉历任省政府副主席、副省长、代省长、省委副书记、省委-书记,主持省委常务工作和省政府全面领导工作。他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殚精竭虑,依靠组织,依靠群众,艰苦创业,为浙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他善于学习运用毛主席抓主要矛盾的哲学思想,从浙江的实际出发,重视农业和农村工作,发动农民组织起来,认真贯彻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的方针,大力兴修水利,推广农业新技术,发展畜牧事业,使浙江由缺粮省变为余粮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和超过《农业发展纲要》的指标。与此同时,他十分重视发展基础工业和具有地方特色的轻纺工业。他曾兼任浙江大学校长,十分关心知识分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大力推进科技、教育、文化事业的发展。他坚持实事求是,敢于讲真话。在农村互助合作化运动中,强调从实际出发,稳步前进,逐步发展。对三年自然灾害期间一些地区虚报产量、征了过头粮造成不良后果的问题写了专题报告,受到中央的重视和批转。他不谋私利,大公无私,视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1957年底,党中央决定霍士廉任浙江省省长,他为了有利于团结当地干部,更好地发挥民主人士的作用,主动推荐其他同志担任省长,充分体现了共产党人的博大胸怀和优秀品质。
西北局期间1965年10月,霍士廉任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省军区第一政委。行前,毛泽东主席和周恩来总理亲自与他作了长时间的谈话。到任后,他团结省委一班人,带领全省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很快展开工作。他细心倾听群众意见,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实行精兵简政,加强了农村工作和党的建设。“文革”中,他受到诬陷,惨遭破孩,在周恩来总理关照下才幸免于难。逆境中他对林彪、“-”-集团的倒行逆施进行了坚决抵制和斗争。1970年秋,任陕西省革委会生产组副组长、农林办公室党的核心小组组长。1973年5月任中共陕西省委书记,主管农业工作。先后调查总结了吴堡县等一批农田基本建设、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典型。同时,为加速陕南、陕北贫困山区脱贫致富步伐,他给省委提出了许多好的建议。为促进全省农业结构调整,恢复发展陕西农业生产,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周恩来总理的高度赞扬。
宁夏期间1977年1月,霍士廉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革委会主任、军区第一政委。他针对当时宁夏“文革”后遗留问题较多,社会秩序较乱,派性斗争突出,一些干部尚未解放和合理使用,经济及其他诸项工作受到严重干扰等情况,经过多方调查研究,从统一全区各级干部思想人手,狠抓拨乱反正工作,大胆地解放和使用一大批领导干部,使形势迅速好转。他十分重视固原山区的建设,经常深入调查研究,为改变那里的贫困面貌而不懈努力。他十分尊重和关心少数民族,认真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摆在战略位置,竭尽全力促进宁夏的稳定与发展。
农业部期间1979年2月,霍士廉任农业部部长、党组书记。他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的原则,纠正“左”的错误倾向,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探索总结农业生产责任制,积极给中央提出建议。对机关财政提出改革建议,受到国务院领导重视。在农业生产中实行分类指导,有步骤地对农业内部结构和作物布局进行合理调整,参与组织制定了加快粮、棉生产发展的方针政策,有重点地组织商品粮、经济作物和高产品种的基地建设,对促进全国主要农产品的增长起到了重要作用。他十分关心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推广和教育工作,注重引进国外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他多次深入到贵州、湖南、山西等贫困山区调查研究,倡导把有限的资金集中投入使用,帮助“老、少、边、穷”地区改变贫困面貌,对确保全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顺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山西期间1980年10月,霍士廉任中共山西省委第一书记兼省军区第一政委,他不顾年过七旬的高龄,即赴山西开展工作。他团结和带领省委一班人,认真贯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按照中央的整体部署和中央对山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贯彻拨乱反正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理顺了在“文革”中受到严重破坏的各方面关系,妥善处理了许多复杂的思想问题和社会政治矛盾,纠正了历次政治运动中遗留下来的一大批冤假错案,有力地促进了山西省安定团结局面的形成,为动员全省人民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他花大力气抓农村改革,几乎跑遍了全省所有的地、市、县,进行调查研究、组织引导,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快在全省推开。在此基础上,他积极引导和支持专业户、专业村的发展,使全省农村经济出现了一个新的局面。他还特别重视各级领导班子的建设,尤其爱护年轻干部,关心年轻干部的锻炼与成长,大胆破格提拔了一大批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担任省、地、县各级重要领导职务,使全省领导班子建设向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面迈出了一大步。他作风深入,工作扎实。在任期间,为山西全面发展提出了科学思路,采取了有效措施,使山西的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出现了良好局面。在任两年中,他领导省顾问委员会,满腔热情地支持年轻干部和新班子的工作,在党内外产生了良好影响。
中顾委期间1985年霍士廉担任了中顾委委员,在任期间,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积极出主意、提建议,忘我工作。1992年,他从工作岗位上退了下来,但仍始终关注着他曾经战斗、工作过的地方,为这些地方的两个文明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1996年11月17日,霍士廉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7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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