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犹龙
顺治三年初,他向皇帝上疏,陈说太湖、潜山两县因10年战乱,民逃地荒,虽已减半征收田赋,但百姓仍难以缴纳规定数额,请予以减免。清廷准允。次年,他被改授天津巡按。当时的三河、西淀县有人自称为明熹宗之后,制造了旗帜印信,聚集武装力量抗击清军,攻占州府县城。巡抚罗国士向清廷奏说他堵剿不力,要加罪处治。清廷下旨命犹龙停俸督剿。时有几个县的多股武装力量同时进攻,使他无法应付,便以招抚谈判为名,与这些头领相聚宴。此事被朝廷侦知,认为他是通敌,即行撤职。后因无证据,没有加罪,闲住京城。顺治十年(1654),御史王秉乾上疏弹劾,说犹龙既被罢官,应回原籍。朝廷即命犹龙速回原籍。回家后不久即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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