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竹平
李竹平,男,汉族,1912年生,江苏涟水县五港乡人。1929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8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30年6月因参加学潮被校方开除。7月回到涟水,在五港区参加共产领导的“八一”暴-动。10月到共青团南京市委工作。1931年5月因叛徒出卖被捕入狱。1935年10月出狱后赴日本求学。抗日战争爆发后即回国,参加了上海文化界内地服务团,宣传抗日。1938年1月到安徽进行-工作,先后任舒城县抗敌动员委员会指导员、县政府秘书等职。1940年7月进新四军抗大四分校学习。1941年1月后历任淮南抗日根据地联合中学师范部主任、淮南行政学院行政系主任、淮南路东行政办事处民政科科长、淮南行政公署民政处长、经济建设处长、华中四分区专员公署副专员等职。1945年11月任高邮面粉厂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1946年11月任华东财委驻大连办事处财贸部主任,办事处副主任。1949年7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生产部副部长、青岛军管会生产部长和中纺公司青岛分公司总军代表。1951年1月任华东纺织管理局青岛分局局长、党委书记。1953年2月任纺织工业部基本建设局局长、建设司司长。1964年4月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兼中国纺织机械工业公司经理。“文革”期间,受诬陷和破孩。1978年12月恢复工作,任纺织工业部副部长,1981年7月兼任纺织工业部党组副书记。1982年7月改任纺织工业部顾问,1983年5月至1985年1月兼任纺织工业部机关党委书记,1985年7月离休。1992年11月17日在北京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