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得三
1937年冬,新四军由宜兴向槐花磡、煤山沦陷区推进,赵得三以开明士绅代表的身份,参加抗日民主政府工作,被选为长兴县抗日民主政府生产委员、苏南行署参政会参政员,帮助抗日民主政府筹措军粮。新四军北撤时,因病未能随行。长兴解放后,先后任解放军八十二师政治部-科长、长兴城乡各界联合办事处主任,负责大军过境的后勤供应工作,自己率先捐出8000斤柴草;在劝募寒衣支援苏北、皖北灾民时,将自己的獭绒皮帽、锦缎面白羔皮花袍和兔毛呢长大衣交宣传委员会义卖,作寒衣代金,以鼓动群众应募。全县3个星期内完成寒衣劝募任务。还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接管工作。1950年6月,参加浙江省第一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筹委会;7月,列席华东军政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8月,参加浙江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先后任浙江省人民政府委员、省民政厅副厅长、省参事室副主任,并当选为省一、二、三届人民代表。1973年1月2日,病逝于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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