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之光
1938年8月,钱之光奉调到八路军南京办处工作,协助秦邦宪、叶剑英工作。12月,南京办事处与武汉办事处合并,正式成立“八路军武汉办事处”,任办事处主任,兼新四军武汉办事处处长。1939年初,八路军重庆办事处成立,以少将军衔担任处长。在周恩来、董必武直接领导下,为发展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和国统区地下斗争,为抗日根据地输送军需民用物资做了大量工作。1944年,任中共重庆工作委员会委员。1945年,任中共南方局(重庆局)委员,为重庆谈判作了大量的工作。
1946年5月,钱之光随周恩来、董必武率领的中共代表团、中共南方局、重庆八路军办事处等单位到南京,任南方局委员兼财经委员会副书记、十八集团军驻南京办事处处长、南京中共代表团办公厅主任。1947年3月,根据周恩来、任弼时关于“去香港主持海外及内地经营,并筹划今后蒋管区地下党经济接济”的指示,到大连组织中华贸易总公司,后到香港组建华润公司,任董事长,进行贸易工作,并以此为掩护开展上层-活动,参与组织将在香港的著名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和爱国人士秘密送到解放区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钱之光先后任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委员、纺织工业部副部长兼中共党组书记。1970年,任国家轻工业部部长、中共党组书记,为新中国的现代纺织工业的奠基人。1981年,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顾问。曾被选为中共第八至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中共第九至十一届中央委员,十二大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二、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主编《当代中国的纺织工业》。1994年2月5日,在北京逝世。(许林章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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