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鋆立
1933年,梁鋆立回国,任行政院参事,并在上海东吴大学法科兼课,担任《中国法学季刊》。1936年,任外交部条约委员会专任委员,从事法律及条约审议工作。在与英美商订平等新约时,坚决捍卫国家利益。
抗日战争期间,奉派赴欧,开展抗日宣传工作。1939~1946年,担任驻英大使馆一等秘书。1945年,他先是奉派出席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伦敦战犯委员会”等国际会议,接着又参加了旧金山联合国制宪会议,是少数几个见证联合国诞生的中国人之一。应联合国秘书长之聘,从1946年起担任联合国秘书处国际法编纂司司长,主持国际法发展和编纂工作,同时负责《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年报》出版,直到1964年满60岁退休为止。正是这段经历,让梁鋆立声名远播,全球知名。1948年夏,梁鋆立重返荷兰,在海牙国际法学院发表演讲《国际法之发展与编纂》,备受国际法学界推崇。1964年9月16日,联合国秘书长宇谭发出感谢信,称赞服务联合国18年、即将退休的梁鋆立:“自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创设以来,对该委员会之工作及成果所作之贡献,将长久令人怀念。这些年来阁下优异之表现,的确树立了一国际公仆所必须具有之高度水平。”
1968年,梁鋆立客居台湾,先后在台湾政治大学和东吴大学执教。1971年,东吴大学成立法律研究所,受聘担任首任所长,主编《东吴法律学报》,对法律稿件尤其是国际法学术专论要求甚高,一经入选,掷地有声,为其母校东吴大学作出重要贡献。1979年9月9日,一代国际法大师梁鋆立因直肠癌病逝,时年76岁。
著有《国际法之法典化》(法文)、《中日满洲事件之国际法》(英文)等。所撰专论,多系外文,钻研精深,见解独到,阳春白雪,国人知之者少,故其国际学术名声远高于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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