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万亨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四、五、六届中共福建省委委员,福建省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福建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党组成员,退休干部童万亨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0年11月30日在福州逝世,享年74岁。
童万亨同志1937年10月出生于福建省武平县。195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0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福建农学院助教、福建省农业厅干部、省农林水办秘书、省委办公厅秘书、省农委计财处副处长。1983年2月任省农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1985年8月任省农委主任、党组书记;1989年9月任福建省漳州市委书记;1993年1月任福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1998年1月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9年9月经中组部批准退休。
童万亨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便将自己的一生投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之中。他始终以党的事业为重,对党忠心耿耿。他长期从事农业农村工作,经历过多岗位的锻炼,不论担任什么职务,都殚精竭虑,努力工作,克己奉献。
童万亨同志担任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期间,分管农业、林业、水产、水利水电、乡镇企业以及公安、安全、司法、民政等工作。他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提出“稳定增加粮食总产,大力增加食物总量”的目标,积极推动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努力推进福建脱贫步伐和农村奔小康进程,为福建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付出心血和汗水。他大力推进闽台农业合作与交流,鼓励引进台湾农业优良品种和先进设备,促进福建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他十分重视农业防灾减灾工作,提出并积极抓好防灾减灾五大防御体系建设。为提高福建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和保障福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十分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查研究,及时帮助基层解决困难和问题,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好事。
他在担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期间,主要分管农经委员会工作。他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重视加强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农民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不遗余力地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地方法规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他坚持把监督与支持有机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和改进人大监督方式,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视察,有力推动了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他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他经常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根据不同时期我省“三农”工作的重点,组织开展了三次广泛深入、富有成效的“百村”调研,为省委决策和我省农业农村立法提供了科学依据。他致力于人大制度理论研究,全身心投入人大工作实践,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我省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童万亨同志对共产主义崇高理想和伟大事业矢志不渝,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历史责任感,坚持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他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遵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兢兢业业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努力工作。他关心同志,爱护干部,谦虚谨慎,严于律己。他生活俭朴,廉洁奉公,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他始终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他的显著业绩和优良品德永远铭记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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