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维邦
林维邦,原名林以文,别名林士木,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二月初八,大田县谢洋乡草垅崎人。先后任民军小首领、大田县民团营长、宁洋县知事、漳平县县长、福建省政府咨议员。解放前夕,任宁洋县游击大队大队长、宁洋县维持会主席等职。
林维邦青年时期,适逢军阀混战,地方割据,土匪横行,他眼看家乡经常遭土匪抢劫,忧心忡忡,与同村好友商量,拿出土枪土炮,组织自卫队伍,使得土匪不敢进犯。后来,兼并了周边一些土匪武装,组织谢洋民军,自任队长;民国7年(1918年)被卢兴邦委为大田县民团营长。此后,势力范围扩展到漳平县的新桥镇,一时声誉大振,引起当时军政界的重视,不久被委任为宁洋县知事,旋任漳平县县长。
他热心教育事业,为首创办谢洋国民小学,培育人才。民国15年,他与施同寅、蒋超等人倡办全县第一所中学——大田县初级中学(现大田一中前身)。
民国26年,中共武陵小学党支部建立后,党的秘密活动从武陵扩展到谢洋、新桥等地,党支部书记林大蕃通过-对象林笏隆共同做林维邦的思想工作,林表示接受党支部抗日救亡的主张。后来中共大田县委游击队在谢洋、新桥两个地区活动,在新桥吾祠召开军事会议和在谢洋的军事训练,都得到林维邦的掩护,并为地下党游击队提供部分0弹药和粮食给养。民国31年至32年,林维邦受中共闽中工委委托,先后两次镇压地下党叛徒4人。
1949年9月,林维邦率领旧部宣布起义,南平军分区命名为“宁洋县游击大队”,并组建“宁洋县维持会”,林被任命为宁洋县游击大队大队长兼宁洋县维持会主席。当时的宁洋县县长俞水潮仍率部驻守宁洋县城。林维邦耐心地做俞水潮的工作,俞迫于形势,同意游击大队进城,于同年10月1日游击大队进驻宁洋县城。
以林维邦为首的“宁洋县维持会”,对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家资财、档案、支前剿匪、建立人民政权等做过有益的工作。1950年3月,林维邦被送往永安专署公安处特训班学习,后因未安排工作而返回家乡。由于他自感历史复杂,对党的镇反政策不理解,从1950年下半年起藏匿周旋在谢洋和新桥一带。1951年农历9月,林维邦在藏匿地点——新桥西埔乡洋头老厝草堆里自杀身亡,终年51岁。
1982年中共福建省委-部、中共漳平县委落实起义政策领导小组认定林维邦为起义人员,对其历史问题应按“既往不咎”的政策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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