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镜
陈镜从小养成诚实、勤劳、好学的品德,尤以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激励自己。在二中求学时,有一次在回家路上拾到40元钱,他立即返校把钱包交给教师。有一次考英语考卷不够,有个未拿到考卷的同学怕耽误时间而发急,陈镜见状主动把自己的考卷让给他,自己则等老师到教导处补拿考卷来再考。他从中学到大学每次打扫卫生时,总是挑最脏最重的活干。大学军训中,他获得军训积极分子称号。1984年在莆田农科所实习时恰遇洪水,陈镜和同学们奋力抗洪抢险,得到群众好评。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艰苦,当得知一位同学家中遭到不幸时,他就把仅有的十几元助学金和一些粮票,支援同学。刚参加工作时,他获悉一个同学家中失火,就立即给同学寄去80元。
大学毕业分配前夕,他明确表态:“党的需要是我的志愿。”“用自己学到的知识,为社会服务做贡献,是我的心愿。”1985年,陈镜分配到曹远乡,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他为推广先进农业技术做出了显著的成绩。1987年他被任命为曹远乡农技站负责人,同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被三明市农牧渔业局授予《1987年参加早稻杂优推广项目工作中获得第一名》的荣誉证书。
1988年3月14日下午2时,坑边附近发生山林火灾,曹远乡的领导和机关干部、职工闻讯上山救火。陈镜身患重感冒,正在打针、吃药,但他不顾一切冲上山,奋勇灭火。下午3点半,在坑边水泥厂的高位水池上方100米处,突发很大的旋转风,大块火团腾空而起,引发新的火场,陈镜、杨品生、魏茂高等3人被大火包围。乡干部职工寻到他们时,发现陈镜已经牺牲,杨品生、魏茂高身负重伤。
人们沉痛悼念陈镜为扑灭山火而英勇牺牲,组织上高度评价陈镜的牺牲精神。3月16日共青团永安市委授予陈镜“青年先锋”称号。3月17日,共青团三明市委授予陈镜“优秀共青团员”称号。同日,省电视台“福建新闻”节目中播出陈镜事迹。3月20日《三明日报》刊登陈镜事迹。3月26日,中共永安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举办陈镜事迹的图片展览。4月3日团永安市委组织工厂、农村、机关、学校400多名团员在大岩山营造陈镜纪念林。4月5日晚,省电视台播映这些活动的录像。4月21日,中共永安市委作出向陈镜同志学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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