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鸿镗
翁鸿镗(1916-1946),福建省莆田县涵江镇埭里村人。1931年考入省立莆田初级中学就读,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在校发起组织“抗日十人团”进行抗日宣传活动。1933年9月任共青团莆田中心县委委员,同年12月离开学校加入闽中工农游击队,1934年9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负责中心县委工作。同年10月参与创建常太根据地,秘密组织农会,筹建农民武装,多次亲率游击队员袭击敌人,缴获武器壮大游击队。1935年10月中共闽中特委将莆仙各地游击队整编为闽中工农游击队第二支队,任常太游击队指导员,领导游击队开展抗捐、抗税、抗租、抗债斗争。1936年1月率队转移到莆田、永泰边区开辟新的游击据点。抗日战争爆发后,随闽中游击队编入国民革命军陆军第八十师独立大队,任第一中队指导员。1938年3月,国民党顽固派制造“泉州事变”,谋杀独立大队领导人,强行解除独立大队武装。翁鸿镗团结第一中队战士与敌人进行坚决斗争,配合新四军军部迫使国民党当局发还武器。随后编入新四军特务营,任二连指导员,北上皖南参加抗日战争。1939年奉命返回福建地方工作,1941年1月任中共闽南(闽中)特委委员,在沿海地区组建抗日武装。不久调任特委机关教导队负责人。1942年4月受特委派遣,率长乐抗日游击队从海上向莆田县沿海转移。8月化名张国栋打入驻在乌丘岛的伪军第二大队,开展策反工作。同年12月因身份暴露,遂离开乌丘岛转到黄瓜、鹭鹚等岛屿组织群众,秘密发展抗日游击武装。1944年8月,和警卫员林金涛在黄瓜岛被军统特务跟踪逮捕。在押往永安省保安处途中,被闽中特委武工队设伏营救。1946年2月在莆田西天尾筹集革命经费时不幸被国民党警察追捕杀害,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