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光铭
光铭弱冠之时,因其兄在菲律宾经商失败,负债累累,乃毅然南渡,为其兄撑持商务。他一边经商,一边求学,几年之后不仅偿还全部债务,而且学业有成,并熟悉侨居地风土民情,积累一套经营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初时,光铭在马尼拉市仙道忌里示道开设晋益号罐头厂和酒店,虽然资本并不雄厚,但因经营有方,忠实厚道,甚得当地华侨和菲人的信任,生意兴隆,业务逐渐扩大,分厂、分店遍及南北甘马仁省等地。后又在马尼拉增设泉益九八行,并在南甘马仁省哪呀及乃乙两地设立分行,专营杂货及椰干土特产。其时菲律宾航运业大部分控制在西方人手中,华商货物运输受人制约,诸多不便。于是,光铭下决心组织轮船公司,先后购置“万益号”、“同益号”、“捷益号”、“莱特号”、“千里世示号”等轮船,航运哪呀、乃乙等地。又在甲万那端开办碾米厂,在台也峇示创办木材厂,同时积极参与发起组织“益同人”保险公司及中兴银行等。事业的成功博得华侨商界同仁的推崇。
光铭热心华侨公益事业。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开始担任华侨善举公所董事,连任三届。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被推举为总理。其时,占领菲律宾的美国殖民政府突然宣布要没收民间公产。光铭与清政府驻菲律宾总领事钟文耀和善举公所全体董事筹商对策,提出交涉,据理力争,方使华侨义山得以保存。后来他为华侨义山办理立案注册手续,进行管理制度改革,方便华侨。同时,改组华侨善举公所,使之与领事馆分离独立,促进华侨慈善事业的完善与发展。当年,光铭出任马尼拉中华商会第四届会长,蝉联5届,后又蝉联第十至第十三届会长。在担任商会会长期间,积极维护华侨的正当权益。民国元年(1912年)10月,与施至华代表马尼拉中华商会应南京国民政府工商部的邀请,出席全国工商会议。会上,特就海内外人士普遍关注的、美国政府于光绪二十一年提出的无理限制华工入境问题,提请政府向美国交涉,准予华工自由入美,并形成议案。议案为会议接受,转交外交部,由外交部向美国政府正式提出交涉。
宣统二年(1910年),光铭与侨亲施能宗、施至泵等人发起成立“旅菲临濮堂”,联合旅菲钱江、浔江施氏侨亲,同心协力,关怀支持家乡建设。他独资修建西岑至衙口的三通侨。
民国3年,光铭被推选为华侨教育会副会长,倡议在侨胞中征收华侨教育附捐,为发展菲律宾华侨教育事业做出重大贡献。民国3年4月28日,《马尼拉时报》发表社论,鼓吹实行西文簿记法。5月7日,光铭以中华商会会长名义在同一时报上发表文章。据理辩驳,引起强烈反响,对制止这一旨在限制华商发展法案的实施起了一定的作用。民国8年,泉州华侨女子公学前往菲律宾募捐,光铭以公司的名义捐助150元银元。他经常接引乡亲往菲,大部分安置在自己企业中做工。对生活困难的乡亲,他则多方接济,如其堂亲乌气的丈夫早逝,他每月寄钱给她作家费。
光铭在厦门鼓浪屿建置楼房一幢,晚年经常往返于菲、鼓之间。民国10年前后逝世于菲律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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