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体强
陈体强毕生致力于国际法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其关于国际法问题的一些论著,不但在学术上有很高的水平,而且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所著《关于承认的国际法》一书,1951年以英文于伦敦出版,在国际法学界受到高度重视,被誉为国际法名著,并且被列为当代国际法必读书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他从理论上分析和评论了中国外交实践中的现实国际法问题,写有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席位、台湾问题的主权属于中国、中印边境问题、北部湾海域划分问题、金边傀儡政权、中国飞机被劫持到南朝鲜、湖广铁路债券案等文章,对于中国国际法学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于实践上他也身体力行,担任了中国第一个国际法学术刊物《中国国际法年刊》主编之一;他还特别热心于开展中外国际法学界的学术交流,曾被邀往美国、瑞士、英国、加拿大等国讲学,向外界阐明我国的对外政策和我国外交实践对国际法的创造性的贡献,受到了国际法学界人士的敬佩。
陈先生的文章深入浅出,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文字逻辑严密,通顺流畅。其专著《中国外交行政》(1943年)、《英国行政-》(1947年)和博士论文《关于承认的国际法——英国与美国的实践》(1951年)、论文集《国家-文集》(1985年)以及译著《奥本海国际法》(与王铁崖合译)在中国乃至世界国际法学界享有崇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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