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思鳌
何思鳌,字子极,号海愚,今石矶乡青山人。明嘉靖间以贡生廷试第一,授山东栖霞知县。栖霞土地贫瘠,人民大多-在外,生产荒废。前任知县大多因完不成赋税被罢免。思鳌至,给耕具,免田赋,鼓励农耕,连年丰收,纳税数倍于前。因修邑志,编定山川图志;划都、鄙、里、社各级政区,并定约法;每社举有德望的耆老为社长和副社长,选才能高者为社师;岁时巡视,勤者有奖,惰者警告。同时于社中处理该社公诉,百姓可以旁听,广开言路,无一蒙冤之人。富民王氏误杀人,人谓思鳌应重罚王氏以避嫌疑;思鳌依法,判罚徒役,按察使疑其受贿,继而得明-,更加尊重。
思鳌二子相继成举人后,遂辞官归。行李仅有两箱,一马驮回。民众簇拥而哭,父老各备餐具相随,一直送至青山,月余离开,望青山而哭。
思鳌归,闭门读书,不入官府,在青山聚族而居。岁大旱,与邻人共塘灌溉,邻人独占水利,家仆力请争之,思鳌说:“天若雨,自得水;如终不雨,彼待我后枯槁耳,何争为?”所行忠厚,卒祀乡贤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