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遗址
野店遗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野店遗址位于峄山镇野店村南,南临龙河,西靠104国道,东部约2公里是峄山。1977年公布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遗址处于依山傍水的高地,便于耕作和采集,是新石器时代原始先民们理想的生息、劳动、繁衍之地。南北长约800米,遗址东西宽约700米,总面积56万平方米。野店遗址经放射性同位素С14测定,其年代距今4640至6170年之间,约延续了1500年左右。文化内涵丰富,保存完整,对研究我国原始社会文明史具有重要价值。遗址最初发现于1965年。1972年山东省文物考古部门对此进行了考古发掘,共揭露1660平方米的地层。发现大汶口文化墓葬100余座、灰坑17个、房址6座、陶窑2座;龙山文化房址1座、灰坑6个。共发掘清理各类随葬器物1017件,其中石质生产工具较多,有石斧、石铲、石刀等,反映了当时农业经济在人们的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
出土的陶质生活用具种类繁多,用途广泛,制作精美。许多陶器采用镂孔、刻花、纻花等工艺,彩陶器用白、赭、红、黑等矿物颜料,绘制成网状、星形、圆圈和植物纹图案,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装饰品有玉簪、玉环、玉璜、象牙梳子等,镌刻精美,反映出当时已有较高的审美意识。房址有方形、圆形两种形式,均为半地穴式建筑,证明当时的原始先民已过上稳定的定居生活。发现的墓葬均为土坑竖穴式,以女性单身葬为主,夫妻合葬仅占10%,儿童墓采用瓮棺葬的形式。随葬品多寡不一,存在着按贫富分区埋葬的迹象,由此反映出氏族内部贫富分化日趋明显。
峄山镇 峄山镇位于邹城市城南10公里处,面积为106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4万亩,辖7个管区,50个行政村,总人口5.2万人。该镇历史悠久,人杰地灵,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邾国故城、野店遗址等名胜古迹,并具有优越的区位、交通、资源、旅游优势:镇内104国道、京沪铁路、京福高速公路等交通大动脉纵贯南北;花岗岩、石灰岩、红土等矿产资源丰富;还有被誉为“岱南奇观”的省级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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