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庆海
李庆海 (1947—1979)肥城县仪阳石坞东村人。 战斗英雄。出生农民家庭。1955年入学。1961年考入初中,曾多次被评为“三好”学生。1964年参加农业生产,热爱集体,积极劳动,经常帮助军属、五保户挑水扫院,运粮运柴。1965年12月加入共青团。1969年3月, 他应征入伍,同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3年1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53013部队排长。1974年任副连长。1979年初,任师警卫连连长。他以身作则,严以律己,带领连队出色地完成训练和战备任务,曾受到-司令员的接见,并合影留念。1979年2月17日, 对越自卫反击战打响。18日夜,李庆海接受了率尖刀班警戒师指挥所的任务,在部队前面搜索、警戒。19日晚,当部队向敌人纵深插进时,突遭袭击, 他首先想到师-和指挥所的安全。当即和副指导员带8名战士冒着敌人密集的火力,迅速返回,护救-。敌人继续追踪射击,师-仍处在危险之中。他组织5名战士反击敌人,自己带3名战士掩护-转移到安全地带。接着,李庆海又冲进敌人的火力网,救援反击敌人的战士。激战中,他一面阻击敌人,一面救护伤员。正当李庆海带领战士阻击突围时,敌人的一颗手榴弹落在他们中间,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奋力推开身边的战友,自己猛扑在手榴弹上,英勇牺牲。李庆海的遗体安葬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烈士陵园,-授予他“战斗英雄”称号,并将其生前用过的手枪和匕首送进中国军事博物馆展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