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润斋
原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常委王润斋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08年9月2日17时06分在济南逝世,享年86岁。
王润斋同志是山东省泰安市人,1923年5月出生,1939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革命工作。历任泰北县岱峰区委各救会长、区委书记,鲁中沂山地区莒沂县县委委员、公安局长,沂山地区淮安县县委委员、公安局长、县委副书记,沂山地区公安处处长。1949年5月至1952年12月,历任尼山地区、滕县地区地委委员、公安处长。1952年12月后,历任省公安厅党组成员、经保处处长,省政法委副秘书长、秘书长,省政法办公室副主任,省委政法部副部长。1963年10月后,历任济宁市副市长、市长。1970年8月至1971年8月,任济宁地区地委常委、革委会生产指挥部副指挥。1971年8月至1974年12月,历任中共枣庄市委副书记、代理书记、代理革委会主任、书记、革委会主任,1980年12月任中共枣庄市委书记。1983年7月任中共山东省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委。
王润斋同志是山东省第五届人大代表、省第五次党代会代表、中共十二大代表。
王润斋同志参加革命工作近七十年,始终以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重,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本色。他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充满信心;他具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对党的事业忠心耿耿,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他具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善于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呼声;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谦虚谨慎,团结同志;他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子女和家属要求严格,始终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共产党员的高尚情操。
王润斋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战斗的一生,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的一生,他的高尚品德和优良作风,永远值得我们怀念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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