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明
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的离休干部、省政府原秘书长霍明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2年1月25日在郑州逝世,享年82岁。
霍明同志是山东省泰安人,1944年2月参加革命工作,1949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鲁中太南分区工商局通讯员,河南省贸易公司总会计,省粮食厅秘书、副处长,省委财委副处长,新乡县委副书记,省委办公厅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省编委办公室主任,省政府秘书长、办公厅主任,省委咨询组副组长等职务。1994年12月离休,2009年9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省长级医疗待遇。
霍明同志在近七十年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忠于党、忠于人民。他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为了党和人民的事业呕心沥血、无私奉献;他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对人民群众怀有深厚的感情;他胸怀坦荡、光明磊落,作风民主、平易近人;他清正廉洁、敢于抵制腐败现象,生活俭朴,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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